三、高中转学

1.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.

2.高中学生转学首先由基础教育科审核基本材料,发放《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》.注意事项:①高一第一学期、高三不转学,学期中途不转学.高一第二学期、高二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办理转学.转学手续一般应在开学前一周内办理.因故不能按期办理,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.②基本材料包括:初中毕业证书、户籍资料、引进人才单位证明、上海市居住证(A证、CW9证)及办理通知书等.③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均应真实有效.如有虚假,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.④高考政策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.如因证件失效或身份变更等原因,学生毕业时不符合当年在沪参加高考报名条件,需转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,因两地教学不一致所引起的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.

高中转学申请书

3.高中学生转学还需提供初中毕业档案材料、高一新生录取通知(原件)、高中学籍卡(加盖校章的复印件)、健康卡、预防接种记录卡(或证明)、省级会考(或学业水平考试)成绩证明(需省级考试机构盖章).转入示范性高中的还需要相关机构证明省市(县、区)示范性高中(原件).

4.高中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,对学生进行测试.测试合格并经基础教育科同意后,学生到原就读高中开具转学证明(当地教育部门加盖公章确认),基础教育科盖章予以接收.

高中转学申请书